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院将进行2018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的在校研究生,并且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学校。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18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按照《苏州大学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分配。

三、奖励等级与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8000元,占比20%;

一等奖学金14000元,占比30%;

二等奖学金11000元,占比5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2000元,占比5%;

一等奖学金8000元,占比15%;

二等奖学金5000元,占比30%;

三等奖学金3000元,占比50%。

四、评审流程

1.2018级研究生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评奖依据填写考研初试和复试成绩),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于2018年10月28日13:00-16:00交至学术报告厅(1005-5536)。

2.2016级和2017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于2018年10月28日13:00-16:00至学院学术报告厅(1005-5536)参与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填写模板见附件3),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

②苏州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一份见附件4);

③获奖证书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与论文全文所在页,外文论文需有图书馆检索证明和论文全文),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适用于无法亲自到场参与审核的同学,需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且能对委托人各加分项负责)。

3.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修订稿)详见附件1,学院按照此细则认真进行评定;

4.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5.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6.学业奖学金各类科研成果和社会活动的计算日期为2017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3日。

五、联系电话:65880815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修订稿).pdf

附件2: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评奖依据填写模板.doc

附件4:苏州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