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根据《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和《苏州大学党支部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强战斗堡垒,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以优质化建设提升质量,以特色化建设打造品牌,进一步增强学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党支部组织设置、推进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支持保障等5个方面。考核标准根据《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检查指标计分细则》(见附表1,以下简称《计分细则》),其中设置了6个一票否决指标,具体见《计分细则》中加“▲”指标,加“▲”指标中有未得满分的即为不达标党支部。为加强党支部优质化、特色化建设,对党支部建设在整体工作、支委会建设、作用发挥、活动开展、阵地建设、开放性项目等6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考核标准根据《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特色工作检查指标计分细则》(见附表2,以下简称《特色工作计分细则》)。

三、基本原则

(一)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活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科学规范,便于操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支部互评与院级党组织评定相结合,规范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立足实际,突出亮点,考核业绩,注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评。各支部根据《计分细则》要求评分,进行党支部自评,党支部自评分作为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参考依据。

(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计分细则》进行评分,其平均值作为党员群众考评分。

(三)支部互评。各支部根据《计分细则》分别对其他党支部进行评分。其平均值作为支部互评考评分。

(四)党组织评定。院党委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通过查阅各党支部相关支撑材料,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根据《计分细则》和《特色工作计分细则》进行评分,其平均值作为党组织考评分。

(五)考评结果。党支部考评总分S= 党员群众考评分×25%+支部互评考评分×25%+党组织考评分×50%。

五、等级标准

《计分细则》分组织设置、推进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支持保障等5个方面,指标满分为100分;《特色工作计分细则》分整体工作、支委会建设、作用发挥、活动开展、阵地建设、开放性项目等6个方面。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等级如下:

1.样板党支部:总分≥95分(参照附表1),一票否决指标得满分。附加分≥2分(参照附表2)或党支部(包含支部党员)获校级及以上党内表彰。

2.优质党支部:总分≥95分(参照附表1),一票否决指标得满分。

3.标准党支部:总分≥80分(参照附表1),一票否决指标得满分。

4.不达标党支部:总分<80分(参照附表1),或一票否决指标未得满分。

六、组织领导

(一)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于每年年底启动。

(二)­学院党委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院级样板党支部、院级优质党支部进行表彰。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典型选树活动,创新探索,形成经验做法;总结凝炼,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推进党支部优质化建设。

(三)各党支部在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同时找出不足,切实整改,确保到2021年全面提质增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附表1《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检查指标计分细则》.docx

附表2《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特色工作检查指标计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