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条例》,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的实际情况,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完成了本次教育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于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30日17:00之前与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贝贝老师联系,电话:65880815;来信请寄:独墅湖校区305信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核实。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教育学院奖学金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