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初步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对于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0日17:00之前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65880815;来信请寄:独墅湖校区305信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