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9月9日教育部有关工作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4]5号)要求,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凡教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免条件者均可报考,报考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二、推免条件

推免生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120学分)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未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70分,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

(3)外语水平优秀,达到接收单位相关专业所需的外语要求。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给出相应的学术特长评分,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2)的限制。“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按《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见附件1)执行。

三、推免工作组织

(一)工作小组:

由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各系系主任以及负责学生工作、教务工作、研究生工作的人员组成;各系系主任为该系面试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副教授(含)以上5人组成;

(二)动员工作:由赵蒙成和张芸负责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动员和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部)的推免工作程序;

(三)推免公告:9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各专业推荐名额、推免生遴选条件等(张芸负责);

(四)申请材料收集:9月9日—9月14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本人成绩单,并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其中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三名以上(含三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及能证明其学术特长的有关材料。材料收集人:张芸

(五)体检:凡申请者须前往校医院按照要求通过体检。

(六)材料初审:9月11日—9月12日根据学院推免条件,由陈贝贝和宋玲玲老师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

(七)综合面试:9月18号由各系面试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翻译(英-汉,资料由面试小组组长负责并保密,时间不超过5分钟)和提问两个环节。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进入下一推免程序的推免生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由三名教授联名推荐的学术特长生的学术特长评分纳入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旨在考察申请人的本科学习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学习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综合英语,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各面试小组在综合面试考核中应形成详细记录,面试小组成员在最终记录上进行签名(见附件3)。

(1)面试小组

A、心理学面试小组(地点:研究生答辩室,时间:9月18号下午1:30)

B、教育与教育技术学面试小组(地点:中会议室,时间:9月18号下午1:30)

C、教育技术学面试小组(地点:访谈室,时间:9月18号1:30)

(2)综合面试考核评分办法

A、专业英语口译(满分50分)

专业英语口译(英—汉)评分标准

完整性

(15分)

能够完整地表达译文材料意思(10-15分)

能够将核心意思表达清楚(6-10分)

核心意思表达不清楚(0-5分)

准确度

(20分)

专业词汇用词准确(15-20分)

核心专业词汇用词准确(8-14分)

核心专业词汇无法表达(0-7分)

语言表达

(10分)

能够全盘考虑译文,表述清晰(8-10分)

表述较清晰,多为直译(0-7分)

流利程度

(5分)

语言流利,用时不超过3分钟(4-5分)

语言欠流利,用时超过3分钟(0-3分)

B、面试提问(满分150分)

面试提问评分标准

沟通表达

与逻辑思维

(50分)

语言流利,表述清晰且逻辑思维能力强(41-50分)

语言较流利、表述较清晰,逻辑思维能力一般(25-40分)

语言表达欠佳、逻辑思维能力一般(0-24分)

专业素养

(50分)

对所学专业有全面了解,且能在某一领域有深入了解(41-50分)

对所学专业了解比较全面或能在某一领域有深入了解(25-40分)

对所学专业了解不足,不能深入掌握某一领域知识技能(0-24分)

科研与创新

(50分)

参与科研项目,并在科研项目中有自己的贡献点或未参加过科研项目但科研想法与专业前沿接近(41-50分)

一般参与科研项目,并能在项目中付出努力或未参加过科研项目,但有自己的科研想法(25-40分)

未参加科研项目,且科研想法一般或参加过科研项目但缺乏科研精神(0-24分)

(八)遴选办法

根据推免生申请者的GPA绩点和综合面试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总分=(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各专业对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然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名次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的1:1遴选推荐名单(由工作小组负责)。

(九)学院审核与公示:9月19日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10天(张芸负责)。

(十)材料上报: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推荐名单:《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报教务部审核(宋玲玲负责)。

四、申诉

在公示期的前5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举报。举报应实名并提供真凭实据,学院予以保密。学院接到举报后两天,被举报人可申诉。举报电话:65880809

申诉期之后,负责人将给举报人以答复。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院下达的2017年教育学院推荐名额为9名以及推免补偿性计划名额1名。

(二)确定录取为推免生的,原则上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不发予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等。

(三)原则上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12日